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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场服务

地面乘机临时身份证明

时间:2009-02-20 11:26来源:未知 作者:aj 点击:
  


  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手续1、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身份证遗失证明,贴上本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;
  2、由身份证签发地公安机关出具报失证明,证明内容与第一条相同;
  3、携带本人户口本或工作证、介绍信以及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,向民航公安机关(在机场候机厅内都有值班场所)申请开具临时登机证明。
  如果因在外旅行期间上述有效证件都没有随身携带,可向就近民航公安机关咨询解决。
  温馨提醒:在丢失身份证后,应该及时办理有效证件,也可以直接与民航公安机关协商,但是千万别弄虚作假使用假证件。如果被查出使用他人证件、涂改、伪造证件,不仅要被没收,还将被取消旅客的乘机资格,并依法交由民航公安机关处罚。
  地点:航站楼主楼三楼出发大厅1号门附近,即C岛对面;
  报警电话:36062236 (24小时)
  咨询电话:861372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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